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梅市府〔2013〕21号)规定和《关于制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及实施决策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梅府法治办〔2019〕1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现将我局2019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梅州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6月26日
梅州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组织修订《梅州市党政部门及中央省驻梅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完善广东省矿山救援梅州基地和队伍建设规划(2019-2020年)。
三、编制《梅州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试行)》。
四、编制《梅州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