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应急管理局加强政务系统
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加强政务系统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函〔2018〕79号)有关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市应急管理局政务诚信建设和提升公信力,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将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和加强监督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将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主要内容,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循序渐进,全面提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诚信行政水平和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
(二)基本原则。
⒈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监督,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行政水平,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各个领域贯彻公平正义原则。
⒉坚持政务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通过局网站、政务微信等途径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⒊坚持守信践诺。严格履行各项约定义务和承诺,为全社会作出表率。建立健全守信践诺机制,准确记录并客观评价全系统和公务员对职权范围内行政事项以及行政服务质量承诺、期限承诺和保障承诺的履行情况。
⒋坚持失信惩戒。建立健全全系统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机制。构建政务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惩戒到人。加强社会各方对政务诚信的评价监管,加大对政务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多方监管的信用约束体系。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实现政务信息公开透明、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健全完善,初步建立起守信践诺机制和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形成多方监督的信用约束体系,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高,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构建政务诚信监督体系。
⒈实行政务诚信逐级督导制度。切实转变观念和工作方式方法,聚焦主业,谋大局、抓大事,切实履行好本部门职责,以上率下带动全系统政务系统诚信建设;将政务履约、守诺服务以及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等纳入机关绩效考核内容。[局机关各科室(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⒉建立横向政务诚信监督机制。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我局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接受市政协在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上的民主监督,将办理和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情况作为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考量因素。[局机关各科室(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⒊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带头严格履行司法判决,依法履行协助执行义务,协同推进解决执行难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认真听取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支持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进行监督以及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对行政执法行为开展法律监督。[局机关各科室(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⒋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建立行政机关违法失信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健全“12345”政府服务热线,完善受理工作机制,畅通行政效能监察监控系统、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监督作用。[局机关各科室(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⒌建立政府诚信第三方机构评估机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运用大数据手段,整合政务失信记录,依据评价标准对各级各单位的政务诚信进行评价评级和风险预警。支持第三方机构规范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不得影响其评估工作的独立性,支持第三方机构及时公布政务诚信评价评级结果。[局机关各科室(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
⒈实行政府部门诚信建设责任制。局主要负责同志要负责本单位政务诚信建设,推动全面履行职责,规范权力运行。各部门要率先垂范,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网上办事、守信践诺、信用核查与实施信用奖惩措施等相关规定和工作规程;同时加快建立健全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严肃惩戒政务失信行为,带动本系统诚信施政、诚信作为、诚信执法。(综合协调科、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等科室负责)
⒉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将信用建设、职业道德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加强信用知识学习,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人事教育科负责)
⒊健全政务失信记录。规范政务信用信息记录标准,完善政府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机制,及时、规范、准确记录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以及未守信践诺和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未达标等情况。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到2020年,公务员信用档案覆盖率达到100%。(人事教育科负责)
4.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制定完善失信行为整改和失信责任追究的具体办法,补充和明确对公务员守信的激励措施和失信的惩戒措施,调整完善各类评优评先办法和各类推选推荐工作,将诚信记录和相关信用评价结果纳为考量因素。注重宣传报道守法诚信、服务优良的政府部门和公务员。(人事教育科负责)
三、重点领域
(一)加强政策落实兑现机制建设。
要做好国家、省、市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制定的实施方案要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和进度要求,完善配套保障措施。在制定政策时,要妥善处理好新旧政策衔接,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协调性,提高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政策实施后,要适时组织政策评估,并进行调整完善。[局机关各科室(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立政府采购方面的政务诚信责任制,加强对采购人在项目履约验收环节信用情况的监督,依法处理采购人及有关责任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办公室、矿山救援队负责)
(三)加强招标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诚信责任制,明确政府方在项目筹备、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融资、实施等各阶段的诚信职责;加强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履约情况的监测预警,全面记录合作项目违约失信行为,实行项目责任回溯追究制度。推广和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制度,要切实依法依规限制列入失信名录的企业参与招投标。(办公室、矿山救援队负责)
(四)加强政府机构履行法定义务诚信建设。
探索建立政务诚信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失信风险防范。推行失信违约责任追究制度,不定期开展局机关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对未按时完成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记入个人政务失信记录。(人事教育科负责)
四、落实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应急管理局政务系统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处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担任。
(二)加强政务诚信管理制度建设。
将信用建设作为改进政风行风的重要内容和提高行政效率的有效抓手,建立健全业务规范和督导机制,组织做好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共享和公开公示等工作,同时将信用核查、信用监管、信用奖惩措施嵌入到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流程中,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和监管水平。(人事教育科、办公室、综合协调科、执法监督科、科技和信息化科等有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规章制度建设。
要围绕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守信践诺、公务员诚信建设、政务诚信评价等制订工作规范和管理制度。并切实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综合协调科负责)
附件:梅市应急〔2020〕52号(协调科)梅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政务系统诚信建设实施方案_signed.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