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省级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省应急管理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9〕15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省级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1月22日至1月28日,共7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市应急管理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梅州市应急管理局联系人:黄静娴
联系电话:2261033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梅塘东路93号。
附件1
2021年省级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单位:万元
地区 | 单位 | 二级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任务要求/目标 | 绩效目标 | 完成时限 | 责任科室 | 金额 |
市本级 | 市应急管理局 | 梅州市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救援 | 广东省矿山救援梅州基地信息化建设项目 | 购置: 1.移动卫星应急指挥车; 2.卫星类设备; 3.宽带、窄带集群类设备; 4.自组网设备; 5.会议系统设备; 6.值班值守系统设备; 7.单兵通讯终端类设备。 | 应急通信连通率≥95% 设备完好达标率≥95% 现场完成通信系统搭建,实现与指挥中心连通时间≤2小时。 | 2021年 12月31日 | 应急指挥科、科技和信息化科 | 400 |
省第五民兵轻舟队(梅州市)应急体系建设 | 省第五民兵轻舟队(梅州市)应急体系建设项目 | 购置: 1.冲锋舟拖车3辆; 2.操舟机6台; 3.冲锋舟40艘; 4.橡皮艇10艘; 5.小型发动机19台; 6.单兵携行具200套。 | 应急救援响应时间≤2小时 | 2021年 12月31日 | 省第五民兵轻舟队(梅州市) | 200 |
梅州市森林防火及航空消防-基地保障项目 | 梅州市森林防火及航空消防基地保障项目 | 做好驻防基地的管护和驻防机组、工作人员的日常保障(195天的驻防保障)。 | 任务完成率≥90% | 2021年 12月31日 | 火灾防治管理科 | 18 |
梅州市森林防火及航空消防项目 | 梅州市应急管理局森林消防物资和专用设备购置 | 购置: 森林消防应急救援指挥车1辆(带车载中转台)、移动中转台1台、无人机1架。 | 森林火灾受害率≤0.9‰ 24小时火灾处置率≥85% | 2021年 12月31日 | 火灾防治管理科 | 48 |
省直管县 | 兴宁市应急管理局 | 兴宁市应急体系建设-森林消防 | 森林防火及航空消防 | 购置: 3.5吨森林消防水车1 辆、工具车1辆、高扬程森林消防离心水泵2台、便携式森林消防离心水泵2台、水源泵 2台、柱塞水泵2台、分水器 3套、快速转接头6套、直流枪头2把、水枪2把、65mm水带2000米、40mm水带5100米、水带背包100个。 | 1.森林火灾受害率≤0.7‰ 2.森林消防队伍配置达标率≥90% 3.森林火灾8小时扑灭率≥90% | 2021年 12月31日 | 兴宁市应急管理局 | 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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