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4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粤办函〔2020〕320号)文件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和《梅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2013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梅州市地震应急预案》(梅市府办函〔2013〕374号)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梅州市地震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市防震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有关专家、市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驻梅各单位及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3月1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梅州市梅塘东路93号(邮编:514071)市应急管理局地震科收,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753-2242928。
三、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yjjdzk8407@163.com。
梅州市防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