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涉农办《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涉农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梅市涉农办〔2021〕8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实施的省级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2021年梅州市应急管理局本级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根据梅州市涉农办《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涉农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梅市涉农办〔2021〕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实际,制定市应急管理局本级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依据
2021年2月5日,经市政府同意,印发《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森林消防支队组建方案的通知》,同意依托市矿山救护队组建市森林消防支队(市应急救援支队)。为完善队伍森林消防装备物资,按照《广东省森林防火指挥部 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森林消防队伍装备与森林防火应急物资储备规范>的通知》(粤林〔2017〕67号)要求,需配备运兵车、消防水车、工具车、风力灭火机、个人单兵装备等一批森林扑火装备。
二、主要目标
1.完成省下达市本级的各项目标任务。
2.完成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
三、资金整合原则
考核任务项目资金全额保障。
四、资金范围
2021年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梅市财农〔2020〕112号)市本级资金644万元,以及2021年省级涉农专项资金(市级统筹)(梅市财农〔2021〕23号)梅州市森林防火体系建设项目600万元。
五、资金项目方案
(一)河长制湖长制项目(防汛抢险工作项目)
项目由市应急管理局实施,是指导性任务。项目资金144万元,用于建设防火防汛抢险专用工作频段370自组网络通信装备。
绩效目标: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全面提升我市应急救援效率和处突能力。
(二)其他林业项目(自然灾害应急体系建设)
项目由市应急管理局实施,是指导性任务。项目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运兵车、消防水车、工具车、风力灭火机等一批森林防灭火物资。
绩效目标:有效提升我市森林消防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森林扑火能力,提高森林消防救援效率,确保实现森林火灾受害率≤0.9‰,24小时火灾处置率≥85%的目标,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森林资源损失。
(三)其他林业项目(自然灾害应急体系建设)
项目由市应急管理局实施,是考核性任务。项目资金600万元,主要下拨至全市120个镇(街)及林业单位用于采购森林防灭火物资。
绩效目标:提升基层森林灭火能力水平,确保实现森林火灾受害率≤0.9‰,24小时火灾处置率≥85%的目标,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森林资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