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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应急管理局 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梅州市高压电工作业复训四期次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作弊人员的通告
关于2021年梅州市高压电工作业复训四期次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作弊人员的通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8-25 18:40:0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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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8月17日,考生:江 燕,在梅州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广东省粤东商务技术学院考点参加高压电工作业复训四期次安全生产资格考试过程中,夹带、查看与考试有关资料被监考人员当场发现。

  梅州市应急管理局根据考试违纪处理有关规定,决定对作弊人员作出取消考试成绩,列入全市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在梅州辖区内各安全培训机构报名考试的处理。起止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2022年8月17日。如有疑问可致电梅州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和新闻宣传科和科技和信息化科(行政审批科),咨询电话:0753-2392161。

  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实施细则》(粤应急规〔2020〕4号)考试违纪处理规定第四款,考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宣布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责令离开考场,并由考试机构作出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决定,并在考试机构官网公告,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期限,自作出决定之日起算:

  1、以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或者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2、通过考场内外串通获取或者试图获取试题答案的;

  3、使用具有无线信号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以及具有信息存储、读取功能的电子产品的;

  4、夹带、查看与考试有关资料,或者抄袭他人答案或者同意、默许、帮助他人抄袭的;

  5、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6、其他严重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