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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征求《梅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8-05 17:53:0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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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梅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梅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安委〔2022〕2 号)要求,市安委办根据《梅州市党政部门及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梅市机缟发〔2021〕71号)和《梅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梅市安办〔2019〕71号),结合相关单位的三定工作职责,编制出《梅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界人士可以在2022年8月1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梅州市梅塘东路93号(邮编:514071)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科收,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753-2301928。

  三、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mzyjjck@163.com。

  附件:梅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