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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应急管理局 通知公告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公示<br/>(2023年第二期)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公示
(2023年第二期)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6-29 16:40:1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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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5月9日至11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梅州市应急管理局、梅县区应急管理局对梅州市梅雁矿业有限公司嵩溪银矿雁洋镇蒲里村姜斜坑尾矿库、梅州市梅县区源流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尾矿库进行督导检查。 2023年4月26日梅州市应急管理局、梅县区应急管理局对丰顺县泰和瓷业有限公司留隍下南牛湖寮瓷土场进行执法检查。3 家企业共发现重大隐患6条,现公示如下:

  一、梅州市梅雁矿业有限公司嵩溪银矿雁洋镇蒲里村姜斜坑尾矿库,未在2023年汛期前开展调洪演算,存在重大隐患。

  二、梅州市梅雁矿业有限公司嵩溪银矿雁洋镇蒲里村姜斜坑尾矿库,没有尾矿库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存在重大隐患。

  三、梅州市梅县区源流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尾矿库,未在2023年汛期前开展调洪演算,存在重大隐患。

  四、梅州市梅县区源流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尾矿库,安全监测系统运行不正常未及时修复,存在重大隐患。

  五、梅州市梅县区源流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尾矿库,单级子坝坝坡及平均坝坡偏陡,存在重大隐患。

  六、丰顺县泰和瓷业有限公司留隍下南牛湖寮瓷土场,开采矿区东面设计要求保留的矿柱、岩柱,存在重大隐患。

  请以上企业抓紧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治理方案,明确责任、措施、资金、进度和预案,加快整改治理进度,并于2023年8月30日前完成整改治理,重大隐患排除后,经市应急管理局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梅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