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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应急管理局 通知公告 关于梅州市2023年中央和2024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关于梅州市2023年中央和2024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3-26 15:48:0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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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省应急管理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9〕15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梅州市2023年中央和2024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3月26日至4月1日,共7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市应急管理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梅州市应急管理局联系人:黄静娴

  联系电话:2261033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梅塘东路93号


  附件1: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分配表.pdf

  附件2: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地质灾害)分配表.pdf

  附件3:2024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分配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