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非煤矿山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预防和处置全市非煤矿山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矿山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市安委办修订了《梅州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各县(市、区)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界人士可以在2025年10月1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梅州市梅江区梅塘东路93号(邮编:514071)市安委办黄凯锋同志收,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753-2250817。
三、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mzaj0001@163.com
联系人:黄凯锋,电话:18038598730。
附件:梅州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梅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