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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灾害事故救援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18-08-24 10:42:3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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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8〕225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梅州市灾害事故救援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思路目标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市委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灾害事故救援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促进全区社会公益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目标原则。坚持依法依规,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以外,灾害事故救援领域政府信息都应当主动全面予以公开。坚持突出重点,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明确相关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坚持高效便民,面向基层,贴近群众,运用多种方式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加强引导。坚持问题导向,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促治理,推动共建共治共享。

二、主要任务及具体措施

(一)主要任务。围绕重大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情况,及时公开相关信息。重点公开:1.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单位基本情况、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应急处置情况、抢险救援情况、调查处理结果等信息;2.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预警等信息。

(二)明确信息公开主体和实效。

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围绕安全监管工作特点,依法切实承担起工作职责,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做到该公开的信息坚决公开。灾害事故救援领域政府信息,确定为主动公开的内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最迟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按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理由予以答复。

三、组织保障和监督考核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灾害事故救援领域信息公开作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抓手,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梅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办公室提出年度灾害事故救援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安排,动态更新主动公开目录清单,畅通公开渠道,推动相关信息有效归集,确保工作任务逐项得到落实。相关科室按职责要求组织提供政务公开信息,交办公室上网发布。

(三)加强监督考核。以结果为导向加大考核力度,组织开展相关评估,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完善监管措施,对本单位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落实本方案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接受社会监督。

梅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