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和《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原省社会治理专项资金安全生产方向)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的通知》(粤应急〔2019〕51号)要求,现将省下达我市2019年度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公示如下:
财政事权名称 |
政策任务名称 |
金额合计(万元) |
任务性质 |
完成期限 |
灾害防治及 应急管理 专项资金 |
矿山应急 救援基地 |
550 |
约束性 任务 |
2019年 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