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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应急管理局 内设机构 综合协调科
综合协调科
来源:本网   时间:2025-04-15 08:58:4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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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分析全市及各行业领域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形势,提出相关对策建议。负责对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重大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督查、督办。依法承担全市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一般工矿商贸事故查处挂牌督办。指导协调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履行自然灾害防治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市直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开展全市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考核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性统计和分析工作。建立灾情报告制度,承担灾情的统计、核查、损失评估等灾害救助需求分析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相关工作。主要职责:

  1.综合分析全市及各行业领域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形势,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2.组织对负有自然灾害防治职责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市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包括中办、国办)和省委、省政府(包括省委办、省府办)及市委、市政府(包括市委办、市府办)出台的有关应急救援、安全生产重大措施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3.组织对负有自然灾害防治职责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市有关部门落实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重大措施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4.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5.指导协调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履行自然灾害防治职责。

  6.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7.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查。

  8.承担市安全生产巡查和迎接国家、省安全生产巡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9.承担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和迎接国家、省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10.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主要包括按规定组织召开全市每季度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组织调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建立健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机制等工作。

  11.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统计有关制度,统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调查评估相关机制。

  12.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综合性工作,依法组织协调相关行业领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事故结案及落实情况评估等工作,监督组织协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3.健全完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除外)挂牌督办制度,指导县(市、区)依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除外)调查处理工作。

  14.承担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火灾除外)调查与评估综合性工作,汇总分析有关情况。

  15.综合管理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填报经市级以上统计机构审批或备案的相关统计调查表,指导县(市、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统计工作。

  16.承担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统计和事故认定工作,综合分析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形势并提出相关建议。

  17.组织指导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建设及管理工作。

  18.指导协调各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