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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申报定点协议管理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2-25 15:58:4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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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项名称

医药机构申报定点协议管理

主项类别

公共服务

子项名称

医疗机构申报定点协议管理

设定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201598号)2.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人社[2016]36号)

办理层级

县级

通办范围

全县

受理部门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服务对象

法人

服务主题

医药机构定点协议管理

受理条件

本市辖区范围内符合卫生等相关行政部门规定的执业条件,并取得相关证照的医疗机构

联办机构

市卫健局、市社保局

结果名称

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

网上办理信息

收费信息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理地点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53-2181769

监督电话

0753-2181800

办理流程

环节顺序

环节名称

办理人员

办理时限

备注

首环节

受理

 

即时办结

 

第二环节

审核

 

10

 

第三环节

现场评估

 

10

 

第四环节

签订协议

 

10

 

办理材料
(材料种类和包括的要素信息按当地实际情况自行调整补足)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份数

介质要求

填报须知

1.《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申请表》

申请表

1

原件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证照

1

复印件

3.医疗机构合法用地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

1

复印件

4.科室设置及执业医师基本信息、医疗设备基本情况(社区门诊可提供执业医师基本情况)

证明材料

1

复印件

5.医疗机构等级证明(社区门诊无需提供)

证明材料

1

复印件

6.全员参加社会保险(五险)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

1

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