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门诊费用报销
二、服务对象
异地就医未联网刷卡结算或因其他特殊情形发生医疗费用且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
2.《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的通知》(国医保电〔2018〕14号)
四、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7.8号窗口
五、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门急诊费用清单
六、办理流程
1.申办人携带申请材料到经办机构办理
2.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材料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材料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
3.经办机构对相关医疗费用审核后拨付办结,并反馈办理结果
七、流程图
八、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九、是否收费
否
十、备注
1.地方需增加其他材料必须事前公示,并一次性告知
2.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
3.急诊可要求提供急诊诊断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