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分级诊疗,提高门诊特定病种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0〕4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准入标准(试行)的通知》(粤医保函〔2020〕48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有关政策执行情况,我局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23日(鉴于省要求各地市尽快出台政策,保障群众尽早享受医疗保障,须加快出台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进度,对此适当压缩征求意见时间)。对征求意见稿的有关意见及建议可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给我们。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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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0〕4号)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