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分级诊疗,提高门诊特定病种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0〕4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准入标准(试行)的通知》(粤医保函〔2020〕483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粤医保规〔2020〕7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有关政策执行情况,我局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我局拟组织召开《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1年9月10日上午9时
二、听证会地点:梅州市新中路56号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六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定为9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
四、听证会报告事宜:本次听证会仅对《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进行听证。
联系人:余秀明
电话(传真):0753-2181769
特此公告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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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