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分级诊疗,提高门诊特定病种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0〕4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准入标准(试行)的通知》(粤医保函〔2020〕48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有关政策执行情况,我局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提请市政府印发。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梅市府〔2013〕21号)等有关规定,现定于2021年9月17日下午3时(原拟定召开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上午9时,因工作原因改期)在市医疗保障局(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56号)六楼会议室召开《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一、听证主持人:
梅州市医保局副局长 赖志坚
二、听证陈述人:
梅州市医保局医保科科长 谢国钦
梅州市医保局医保科副科长 张 华
三、听证参加人(排名不分先后):
人大代表 江汉奇
政协委员 谢 芳
梅州市人民医院 饶予林
梅州市中医医院 骆鄂君
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曹志涛
人保财险代表 袁子维
群众代表 林凤香
群众代表 黄健敏
群众代表 杨小芳
群众代表 陈香泉
医保社会义务监督员 吴建章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