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对《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这一重大行政决策的意见,提高政府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行性,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梅市府〔2013〕21号)要求,梅州市医疗保障局于2021年9月17日下午在市医疗保障局六楼会议室举行《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听证会,听取听证代表的相关意见。此次会议应到代表10人,实到10人。会议还邀请了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代表到会旁听。参加听证会的10名代表一致认为《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扩大了保障范围,更加便民、惠民,听证代表一致支持政策实施。同时,部分听证代表对《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代表意见建议采纳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听证会意见建议采纳情况表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