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零星医疗报销和异地就医管理,规范政策制度,加强就医管理,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1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0〕4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19〕61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现行的医疗保险有关政策执行情况,我局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梅州市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我局拟组织召开《梅州市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听证会地点:梅州市新中路56号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六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定为9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
四、听证会报告事宜:本次听证会仅对《梅州市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
联系人:陈惠丽
电话(传真):0753-2181769
特此公告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19日
报名回执
《梅州市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