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支付制度,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的控制、激励和约束机制,推动医疗服务的精细化管理,切实维护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基本医疗权益,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平稳运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7〕65号)、《关于全面开展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7〕3457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付费统一病种分值库〉的通知》(粤医保发〔2020〕41号)等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我局起草了《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1年11月19日—2021年12月5日在梅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未接有异议。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