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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中国政府网   时间:2022-01-19 11:31:4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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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医疗保障监督管理职责,扎实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开创我市医疗保障事业新局面。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法治政府工作领导,我局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同志担任组长,担负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落实“一岗双责”;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开展好本科室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统一组织和协调工作,由分管局领导兼任主任,日常工作由基金监管和规划财务科具体承担。领导小组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部署,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协调、指导力度。根据我市依法治市工作重点,结合医疗保障部门工作实际,明确全年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将依法行政工作贯穿全局,同其他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同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常年聘请法律专家为法律顾问,为我局开展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二、加强教育培训,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组织班子成员、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依法治理工作的思想旗帜、理论指导和根本遵循。

(二)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示范带动效应。

(三)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以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培训会和2021年度市医疗保障局能力提升培训班等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知识。

(四)及时学习贯彻《条例》。一是召开会议部署。今年4月份,市政府召开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暨《条例》宣贯工作会议。二是抓好组织学习。局党组扩大会、业务培训会专门组织学习《条例》原文。三是开展专题宣讲会。派员到各县(市、区)开展召开9场宣讲会,向医保行政、经办机构及两定机构人员宣讲《条例》。四是开展网络知识问答。依托微信网络平台,开展条例有奖知识问答,10万人次参与,其中医务人员3万人次。五是加强媒体宣传。通过本地电视台“民生820”、“服务900”节目进行宣传报道。六是打造宣传阵地。以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窗口、200家定点医药机构、1200多家定点零售药店为阵地,在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定点医院门诊大厅、定点药店门店等张贴宣传海报3万张、发放宣传折页30万册,在LED广告牌轮播宣传标语和短片。

三、加强依法履职,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日常执法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求执法人员必须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取得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才能进行执法,并按国家和省的执法文书模板制作规范、统一的法律文书,严格按行政执法程序实施执法行为。

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制定《关于建立梅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综合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的通知》,召开联席会议4次,下发《转发关于医疗保障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中发现问题线索的通知》,形成监管合力。

三是加大检查处理力度。2021年,我局依法对检查发现违规的192家定点医疗机构,采取责令追回资金、约谈主要负责人等措施进行处理,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形成震慑效应。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对2家医保定点药店执行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及服务协议情况和疫情防控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发现药店存在制度不完善、告示牌摆放不明显等问题,现场对药店经营者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整改。

四、严格决策程序,坚持依法决策

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按照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领导班子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三统一”制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策解读的第一平台,在政策性文件出台时同步发布解读材料。加强与市电视台、梅州日报社等主流媒体宣传合作,用客观数据、鲜活案例大力宣传医保政策,让广大群众看得到、能理解。2021年,共制订发布规范性文件3份,均按规范性文件的制订要求做好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向社会公布等程序,并将文件及政策解读及时发布到门户网站。

五、补齐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制度约束,用制度管人,严格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推进单位工作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

二是加强法治专题内容学习,在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局务会中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重要理论和法律法规,并在党组会中专题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2021年在党组会、局务会中共组织研究学习依法行政相关内容6次。

三是落实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根据《2021年梅州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我局通过宣讲会、现场活动、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本单位的普法工作。

六、理顺经办体制机制,全面提升综合政务服务能力水平

医保部门是政府服务社会、保障民生的重要窗口,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重要载体,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构建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的要求,我局积极申请设立医保经办机构,理顺经办机制体制,得到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20213月,梅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挂牌成立,并同步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落实国家、省提出的政务服务事项“只进一扇门”的要求。

七、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

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2021年共办理政协提案5件,按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信访工作机制,制定信访工作制度,妥善处置信访件78件,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年未接到群众对我局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和能力,认真总结行政执法工作经验,再接再厉,努力开创医疗保障法治建设新局面。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