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我市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保障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权益和减轻参保人员大额医疗费用负担,按照《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医保规〔2022〕3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6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梅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梅州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我局拟组织召开《梅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梅州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2年11月22日上午10时。
二、听证会地点:梅州市新中路56号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六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定9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0日。
四、听证会报告事宜:本次听证会仅对《梅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梅州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
联系人:张璇
电话(传真):0753-2181769
电子邮箱:mzybglk@163.com
特此公告。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21日
附件:
《梅州市职工医疗保险相关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