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救助制度,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我局起草了《梅州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我局拟组织召开《梅州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3年11月1日上午9:30。
二、听证会地点:梅州市新中路56号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六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定9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
四、听证会报告事宜:本次听证会仅对《梅州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
联系人:杨清兰
电话(传真):0753-2181769
电子邮箱:mzybglk@163.com
特此公告。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2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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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