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79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评估指标(试行)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8号)精神,我局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调整梅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9月15日—2023年10月7日在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
特此公告。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