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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2-20 17:19:1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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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办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部署,不断提升医疗保障依法行政水平,认真履行医疗保障行政管理职责,努力开创我市医疗保障事业新局面。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贯彻法治精神,强化组织领导                                                                    为确保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我局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医保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在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基础上,我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同志担任组长,担负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落实“一岗双责”,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开展好本科室的依法行政工作。编制《梅州市医疗保障局权责清单》,明确依法行政职责。

(二)健全制度机制,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医疗保障政策法规,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系列工作制度,包括行政执法事项、重大执法决定事项、“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明确执法事项公示范围、内容、依据、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制定实施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组织学习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法律法规,举办全市系统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培训会、能力提升培训班,提升全市医疗保障系统依法行政能力。

(三)加强法制宣传,提升法律意识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活动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力度,坚决打击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我局于2023年4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为主题的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

(四)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监管

一是严格行政执法程序。日常执法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主动表明身份进行执法,并按国家和省的执法文书模板制作规范、统一的法律文书,及时在行政执法平台和“双公示”平台公示相关执法信息。

二是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始终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守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深入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全市精神病医院专项检查,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强管理、提效能、防风险”医保基金使用管理稽核,加大基金监管力度。同时,我局还积极开展日常监管,对医保定点药店执行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及服务协议情况和疫情防控情况开展日常巡查。

三是推动基金监管关口前移。结合近年来国家飞检、省交叉检查及我市基金监管专项治理发现的频发易发违规问题,梳理制订我市的医保基金使用“负面清单”。同时,组织各定点医疗机构建立自查自纠机制,以“负面清单”作为标尺对照逐一自查,推动医疗机构在基金使用方面逐步实现事前监管、主动预防。

四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会同公安、卫健、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梅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综合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联席会议,形成监管合力。

五是加强信用分类监管。按照国家和省医保局医保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统一安排部署,我市医保部门上线了医保信息平台信用监管子系统,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新的技术载体和工具,推动医保基金信用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同时,我局根据省医保局关于落实《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通过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的行政处罚信息直报功能,将行政执法、稽核检查结果共享到“信用广东”纳入信用档案,实现主体动态评价、动态管理。

(五)规范医保业务,构建便民体系

一是统一全市政务清单。我市以省级清单作为服务依据,结合实际修订形成市级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转发给各县(市、区)按要求落实,实现同一高频事项在全市规范化无差别受理,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疗保障工作政务服务能力。

二是完善网办渠道系统设置。根据政务清单,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网上进行设置,规范办事流程,为参保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经办服务。目前,异地就医备案、医保参保关系转移、个人参保信息查询等领域事项已率先完成纳入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合办理。

三是简化办理材料,缩减办理时限。围绕“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要求,按照“只减不增”“最少必须”原则,结合经办实际,适当缩减办事材料和时限。2023年度,我局公共服务事项共办理近32万笔。

(六)严格决策程序,坚持依法决策

一是严格按照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领导班子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三统一”制度,确保出台政策依法合规。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我市开展医保各项工作提供法律支撑。

(七)补齐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加强执法制度建设

一是强化制度约束。严格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推进单位工作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将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步安排,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局主要负责人亲自指导、推动制度体系建设的深入开展,推进医保领域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逐步形成权责统一、职责明确、运转规范的执法制度体系。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3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有待持续加强,依法行政意识不够牢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不够;行政执法工作基础薄弱等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和能力,认真总结行政执法工作经验,再接再厉,努力开创医疗保障法治建设新局面。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努力提高行政决策的质量。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