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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通知公告 关于梅州市2023年度按病种分值付费特殊病例评审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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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州市2023年度按病种分值付费特殊病例评审结果的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4-11-22 15:13:2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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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梅市医保规﹝2022﹞1号)(下文简称《结算办法》)要求,市医保中心于2024年8月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特殊病例申请按项目付费工作的通知》,全市由梅州市人民医院等9家定点医疗机构的申报的有效病例共634例。市县两级医保中心对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特例单议病例进行了初审,并于2024年11月7日和8日集中组织临床相关科系专家约60名召开现场复审会。最终318例特例单议病例通过评审,占申报病例数的50.16%。现将特例单议病例评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11月26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书面等形式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黄丽玲

        联系电话:0753-2181984

        

        附件:梅州市2023年度按病种分值付费特殊病例评审结果.xlsx



梅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