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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度全市按项目付费特病单议评审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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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全市按项目付费特病单议评审结果的通报
来源:本网   时间:2024-12-06 17:32:5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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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市直经办管理定点医疗机构:

        为做好我市2023年度按病种分值付费特殊病例评审工作,按照《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梅市医保规﹝2022﹞1号)要求,市医保中心经组织专家评审,现就2023年度全市按项目付费特病单议评审结果通报如下:


医院名称

申请数量(份)

通过审核数量(份)

通过率

结算差额(元)

梅州市人民医院

360

231

64.17%

8676025.44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梅州市梅县区人民医院)

149

39

26.17%

1265189.36

梅州市中医医院

49

16

32.65%

535826.07

兴宁市人民医院

31

13

41.94%

397011.14

梅州市妇幼保健院

13

10

76.92%

192467.39

蕉岭县人民医院

10

4

40.00%

160545.00

丰顺县人民医院

3

2

66.67%

100341.64

丰顺县中医院

2

1

50.00%

43517.62

兴宁市妇幼保健院

17

2

11.76%

26129.7

总计

634

318

50.16%

11397053.36



梅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