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切实减轻重度失能人员家庭照护负担,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梅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决定举行《梅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5年4月18日下午3时。
二、听证会地点:梅州市医疗保障局6楼会议室(梅州市新中路56号)。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9名,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
四、听证会报告事宜:本次听证会仅对《梅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
联系人:朱市
电话:0753-2181769
电子邮箱:mzybglk@163.com
特此公告。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