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切实减轻重度失能人员家庭照护负担,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梅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梅市府办〔2022〕5号)要求,定于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下午3:00在市医疗保障局(梅江区新中路56号)6楼会议室召开《梅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一、听证主持人:
梅州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谢国钦
二、听证陈述人:
梅州市医保局待遇保障服务科科长 张 华
三、听证参加人(排名不分先后)
梅州市人大代表 陈湘鸿
梅州市政协委员 钟李峰
丰顺县政协委员 曾振宇
梅州市人民医院 黄嘉绿
梅州嘉城颐养医院 叶海帆
梅州日报社 叶晓洋
梅州市养老服务协会 李 峰
广东联安祥瑞健康养老产业有限公司 刘 莎
福寿康广东公司 黄惠林
职工医保参保人代表 邓向红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代表 彭飞飞
特此公告。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