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梅州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等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现将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兴宁市新陂镇鹤寿堂大药房等20家零售药店名单向社会公布。
附件:零售药店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名单.xlsx
梅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