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梅市医保规﹝2022﹞1号)要求,市医保中心于2025年5月下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特病单议工作的通知》,全市有梅州市人民医院等9家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有效病例共710例。市县两级医保中心对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特例单议病例进行了初审复审,市医保中心于2025年9月28日组织临床相关科系专家共30名召开现场终审会。最终310例特例单议病例通过评审,占申报病例数的43.66%。现将特例单议病例评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10月19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书面等形式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张雅蓉
联系电话:0753-2181984
附件:

梅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