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修订《梅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暂行办法》听证会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我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的实际,牵头起草了《梅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拟提请市政府进行修订。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梅市府〔2013〕21号)规定,我局拟组织召开修订《梅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19年6月17日下午3时。
二、听证会地点:梅州市新中路56号梅州市医疗保障局4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定为9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4日。
四、听证会报告事宜:本次听证会仅对《梅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
传真:0753-2181769
特此公告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5月16日
报名回执
(修订《梅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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