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医保函〔2022〕34号-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落实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胰岛素专项)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第六批国家集采(胰岛素专项)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及其支付标准.xlsx
附件2:第六批国家集采(胰岛素专项)中选药品梅州市医药机构首年协议采购量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