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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部门文件 关于转发延长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关于转发延长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4-30 17:46:18   浏览: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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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市内各定点医药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延长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4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延长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3号)转发给你们,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延长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附件2.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延长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