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保中心,广东省梅州监狱,市直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29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按要求执行。各县(市、区)定点医疗机构由属地医保部门按要求组织落实。
附件1.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供应清单表.xlsx
附件3.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机构第二年协议采购量.xlsx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