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保中心,市直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冠脉球囊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按要求执行。各县(市、区)定点医疗机构由属地医保部门按要求组织落实。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冠脉球囊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附件1:冠脉球囊类医用耗材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采购中选结果表.xlsx
附件2:冠脉球囊类医用耗材医疗机构第二年协议采购量.xlsx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