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保中心,广东省梅州监狱,中国人民解放军96715部队,市直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6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按要求执行。各县(市、区)定点医疗机构由属地医保部门按要求组织落实。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