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全市定点长护服务机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公司:
为贯彻落实《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梅州市长期护理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梅市医保〔2025〕7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管理,切实为参保人员提供规范、高效的经办服务,现将《梅州市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政策调整,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附件:1.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梅州市长期护理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
梅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