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市直各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美容整形类和脑机接口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27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市美容整形类和脑机接口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整合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公布“减张美容缝合费”等101项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详见附件1),执行市场调节价,由医疗机构遵循公开透明、合法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制定价格。同步废止“面部磨削术”等52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详见附件4)。
二、公布脑机接口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公布“侵入式脑机接口置入费”等3项脑机接口项目价格,儿童加收项目的加收比例按25%执行(详见附件2)。将除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以外的一次性使用耗材整理为可收费的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清单(详见附件3)。
三、加强价格项目落地实施的综合管理
各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做好政策落地工作。各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并做好项目执行的跟踪监测,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
本通知自2025年9月30日起实施,原政策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如遇国家或省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采购管理科反映。
(附件电子版提供)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