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 2020年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1-10-21 17:34:05   浏览:-
字号: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概况

1.部门职能

一是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有关政策拟订本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是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拟订应对预案并组织实施。

三是组织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是组织拟订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是组织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是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选择和联系协调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

七是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是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九是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十是职能转变。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提高医疗保障统筹层次增强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促进健康梅州建设。

2.内设机构构成和人员编制情况

报告编制主体为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单位本局,属行政单位。本部门下属单位梅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于202010月经市委编办批复同意设立,在2021330日挂牌成立,未在2020年绩效报告合并范围。

截至20201231日,本单位局机关人员编制14,实有在职人员14人。

(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保基本、可持续、全覆盖,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按照“打好三场硬仗、开展三大行动”的工作思路,破解医保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难题,促进全市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贡献医保力量。一是筑防线,稳固疫情防控后方。落实疫情防控特殊保障政策,符合规定的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组织医保定点药店参与疫情防控。20202月至6月实行阶段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并执行缓缴政策,为企业减负约1.66亿元。二是抓征缴,巩固全民医保成效。截至202012月底,职工医保参保52.71万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406.07万人,生育保险参保38.02万人。三是促改革,不断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推动实施商业补充医保“保尚保”,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了我市诊疗项目、服务设施方面管理,落实“两病”门诊保障等政策,完善医保政策制度。出台《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提高困群众医疗救助水平。在五华县双华镇启动梅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镇村一体化”试点工作。落实“三个不少”措施,助力脱贫攻坚。四是降药价,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一是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跨区域联合集团采购和医用耗材联盟采购,降低了采购费用,减轻了群众负担。出台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文件,进一步理顺全市一级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五是严监管,维护基金安全运行。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治理,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对违规医疗机构责令举一反三严肃整改,并全额追回违规医保基金六是优管理,夯实医保工作基础。202010月,市委编委批复同意设立梅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按照省统一部署,202010月启动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工作,扎实做好接口对接联调、网络接通、操作培训、测试、试运行等各项准备,于20213月份顺利上线。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按照财政部门关于全过程绩效评价的要求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专项资金按项目申报表报批,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本局的情况制定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2020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738,449元,支出预算2,738,449元。2020,本单位收入总额为4,284,881元(其中:财政拨款4,272,562.43元,其他收入12,318.57元),支出总额4,751,728.69元,其中,基本支出2,736,142.49元,项目支出2,015,586.20元。

(四)部门整体收入和支出情况(以决算数为统计口径)。

2020年,我局及时做好单位预算编制并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做好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在支出过程中,严格执行三级审批程序,对各项办公费用和“三公”经费等厉行节约,做到了专款专用、账目清晰,无资金截留和挪用等情况。

1.单位总体收支情况

从收入来源看,2020年,我局总收入4,284,881.00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72,562.43元,其他收入12,318.57元。年初结转财政拨款1,611,819.30元,可用资金合计5896700.3元。

2020年,我局总支出决算4,751,728.69元,其中:基本支出2,736,142.49元,项目支出2,015,586.20元。2020年度期初结余1,611,819.30元,期末结转和结余1,144,971.61万元。

2.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从支出功能分类看,2020年我局总收入4,272,562.43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502.64元,卫生健康支出3,819,036.79元,住房保障支出149,023.00

我局支出决算4,751,728.69元,其中基本支出2,736,142.49元,项目支出2,015,586.2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063.01元,卫生健康支出4,028,451.31元,住房保障支出146,314.00元。2020年度期初结转和结余1,611,819.30元,期末结转和结余1,132,653.04元。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论

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我局2020年度自评得分为95.17分。(详见附件)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分析

1.预算编制情况。(此项总分28分,自评得分28分)

1)在预算编制方面,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8分。

根据我局的三定方案职能,我局部门预算的编制严格按照部门职责市委市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及财政部门编制要求组织编制,资金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进行分配。该指标自评分数5分。

我局预算编制符合市财政当年度有关预算编制的原则,在规范性和细致程度方面符合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项目库管理要求。该指标自评分数5

在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方面,我局能根据实际情况准确编制财政收入预算,预决算差异率为0,【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收入决算数-收入调整预算数)/收入调整预算数*100%(取绝对值)】本指标根据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相关数据计算,2020年收入决算数和收入调整预算数均为4272562.43元,无差异。该指标自评分数4分。

我局能在财政部门的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该指标自评分数4分。

2在预算目标设置方面,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0分。

在绩效目标合理性方面,我局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绩效目标的设立与我局的三定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的相符性较高该指标自评分数5分。

在绩效指标明确性方面,我局的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量化该指标自评分数5分。

2.预算执行情况。(此项总分42分,自评得分37.17分)

1)在资金管理方面,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9.17分。

在上级专项资金分配的及时性方面,我局按照《预算法》和上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分配。该指标采用市财政对部门开展年度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考核得分计算,我局考核得20分,所以自评分数4分。

在结转结余率方面,我局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决算数为1,132,653.04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决算数为1,611,819.30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数为4,272,562.4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结余结转率=1,132,653.04/1,611,819.30+4,272,562.43+0×100%=19.25%10%结余结转率20%该指标自评分数3分。

上级专项资金支出执行率方面,该指标采用财政对各部门开展的年度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考核的数据计分,我局考核得10.83分,所以该指标自评分数为2.17分。

在政府采购执行率方面,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的相关数据统计信息,我局2020年实际采购金额为103.15元,采购计划为105.33万元,该指标自评分数2分。

在财务合规性方面,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做好资金管理,严格审批各项费用支出,不存在支出不规范的现象,所有重大项目都经过集体决策通过后支付。该指标自评分数为4分。

在预决算信息公开性方面,我局能及时进行预算编制,在 财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预算编制,未出现超时报送现象,同时,我局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预算报告和决算报告均符合公开规范性检查指标。该指标自评分数为4分。

2)在项目管理方面,该项自评分为7分。

在项目实施程序方面,2020年我局所有项目支出实施过程规范,均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招投标、调整、完成验收等履行相应手续。该指标自评分数为2分。

在项目监管方面,我局对专项资金和专项经费的使用能积极做好检查、监控、验收等管理工作,且不存在被评价年度部门主管的市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等级有低或差的情况。该指标自评分数为5分。

3)在资产管理方面,该项目自评分为5分。

资产管理安全性方面,我局的资产配置合理、保管完整、账实相符,资产有偿使用。该指标自评分数为2分。

在固定资产利用率方面,我局的固定资产全部在用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率。该指标自评分为3分。

总之,我局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工作,依据财经法规及财务制度要求做好资产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我局资产管理工作,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资产采购、出入库、日常登记及处置等管理工作。所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均纳入市财政统一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并于每年末对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4)在人员管理方面,该项目自评分为2分。

我局在2020年度在编人员(含后勤服务人员)与核定编制数(含后勤服务人员)均为14人,自评得分3分。

5)在制度管理方面,该项目自评分为4分。

我局按规定制订并严格执行了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财政资金管理、内部财务、内部控制等相关制度,用以反映部门的管理制度对其完成主要职责和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3.预算使用效益。(此项总分30分,自评得分30分)

1)在经济性方面,该项指标自评分为4分。

2020年,我局“三公”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基本按照预算计划支出,对机构运转成本做到严格控制。其中,三公经费统计数15,395.91元,预算安排三公经费85000元,自评得2分;日常公用经费决算数419,375.66,日常公用经费调整预算数为419,375.66元,自评得2分。

2)在效率性方面,该项指标自评分为9分。

重点工作完成率方面,对党委、政府、人大和上级部门下达或交办的重要事项或工作能够按时完成,完成率为100%我局2020年的重点工作包括:一是巩固全民医保成效;二是不断完善医疗保障体系;三是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四是推动医保试点工作五是打赢医保脱贫攻坚战六是降药价,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七是医保基金安全该指标自评分为3

在绩效目标完成率方面,本单位较好地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的各项目标,完成程度高。该指标自评分为3分。

在项目完成及时性方面,我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有序推进各项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各项目基本均按照建设计划有序推进,均预计可在计划时间内完成,专项资金使用整体按照项目进度有序支付。该指标自评分为3分。

3)在效果性方面,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0分。

一是按照我局“三定”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了部门工作职责;二是主要项目支出实现了预期效果。

4)在公平性方面,该项指标自评分为7分。

群众信访办理情况方面,建立信访工作机制,制定信访工作制度,通过建立12345知识库,在网站开设办事指南栏目等方式向群众提供便捷的信息咨询渠道,同时通过“网上民声”平台接收群众信访诉求和问题咨询。该指标自评分为3分。

在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我局的医保业务经办委托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经办,根据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群众满意度得分为97.28分,满意度高。该指标自评分为4分。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存在问题

我局2020年整体绩效自评良好,但仍存在着不足之处,主要是年末资金结转结余率大于10%以及支出执行率不高主要原因是按照资金计划用于新成立医保中心的费用在年底收到机构批复后次年初才支出,资金使用效率需进一步改进与完善。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改进措施

1)更加科学编制部门预算,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和以前年度资金支出状况,加强预算收入和支出编制的可靠性和合理性。

2)加强部门预算资金、特别是项目资金的执行进度跟踪,及时与资金使用部门协同资金支出进度,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财政资金效用,并做好年度资金用款计划,按时跟踪计划执行进度,保证当年资金当年使用,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造成年底财政资金冗余。

3)对于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出进度较慢的问题,2021年,我们将一方面加快对接省医保信息系统的数据迁移,另一方面加强医保经办和服务能力的提升,统筹使用好该项资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1年,市医疗保障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破难攻坚,只争朝夕,全力开启我市医疗保障事业新篇章。一是理顺经办机制体制。推动设立市县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理顺经办机制体制,打造一支坚强有力、业务精干的医保经办队伍。二是继续推进完善医疗保障体系。落实梅州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继续巩固医保领域的扶贫工作,做好资助参保、待遇保障等工作。三是进一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配合国家和省要求,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和按病种付费。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协商谈判机制。进一步推动平远县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四是继续推进医保信息化工作。按省统一部署和要求,推进梅州市上线省医保信息平台工作,为医保业务办理标准化、监督管理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决策分析精准化提供信息化支撑。五是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落实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指导意见,抓住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等降低药品耗材费用的窗口期,及时进行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要稳妥有序调整价格。落实医疗服务项目准入制度,按照省局要求做好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受理。六是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改革。落实国家和省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推进国家和省集中采购药品、医用耗材在我市落地实施,鼓励医疗机构使用中选产品。探索以区域联盟、医联体、医共体、医院联合等方式全面开展集团采购,发挥规模效应,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推动药品和医用耗材集团采购常态化,鼓励各采购平台发挥各自优势和形成良性竞争态势,完善新冠病毒检测相关集采耗材的集中采购、医保支付、价格联动等措施。七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加强协议管理,深入开展基金监管专项治理,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深入开展检查,对欺诈骗保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