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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工作动态 陈伶俐副市长带队到兴宁市调研镇级医疗保障服务示范点建设工作
陈伶俐副市长带队到兴宁市调研镇级医疗保障服务示范点建设工作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4-20 16:13:0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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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决策部署,推动我市首批11个镇级医保服务示范点建设工作。4月18日上午,副市长陈伶俐带队到兴宁市石马镇调研镇级医疗保障服务示范点建设工作,并召开全市创建镇级医疗保障服务示范点工作座谈会。市政府副秘书长黄伟华、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吴志洲、市医保局局长薛兴冰、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办副主任陈远航等陪同参加。


  陈伶俐一行先到兴宁市石马镇党群服务中心实地调研,了解医保经办业务下沉至乡镇的具体情况,随后召开了座谈会,观看了兴宁市石马镇创建医疗保障基层服务示范宣传片,并听取该镇医保服务示范点建设工作汇报。兴宁市政府相关负责同志、省医保局驻石马镇帮镇扶村工作队队员、各县(市、区)医保局、医保中心主要负责同志,11个示范点属地镇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陈伶俐强调,镇级医疗保障服务示范点建设是一项促发展、惠民生的重要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进全市镇级医疗保障服务示范点建设。一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镇级医疗保障服务示范点建设的责任感,真正做到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强力推动。二要强化措施,抓住关键,着力在“建、用、管”三个方面下功夫,确保示范点建设落地见效。三要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做到组织领导到位、统筹推进到位、督促落实到位,全力推进我市医疗保障事业和百县千镇万村的高质量发展,为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打下坚实基础。


  市医保局与各县(市、区)医保局签订了镇级医疗保障服务示范点建设责任书,推动实施全市首批镇级医疗保障服务示范点建设工作,目标是到2023年9月,在全市各县(市、区)建成第一批(11个)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镇级医保服务示范点,推动医保经办服务下沉至乡镇,提高医保公共服务可及性,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打通医保服务群众“最后一米”。此项工作是2023年全市医疗保障20项重点工作之一,是打造高效便民的医保服务体系,促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助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落地见效的一个重要创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