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市医保中心召开《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专题学习会暨全市医保经办工作会议,专题学习《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研究部署全市医保经办重点工作。
会议学习了《条例》对医保经办的相关要求,从“五个明确”即明确适用范围、经办机构职责、便民利民要求、监督管理举措、法律责任出发,阐述了《条例》立足于规范经办、优化服务、保障安全、维护权益、促进公平,着力健全经办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效能的重大意义。
会上,各县(市、区)医保局分管局领导、医保中心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畅所欲言,围绕医保清算、练兵比武、镇级示范点建设、信息系统等医保经办方面存在的痛点、难点和堵点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要求,全市医保经办工作人员要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提高自身业务素质,规范经办行为,防范经办风险。持续开展医保系统业务培训,全面深入学习《条例》内容,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准确理解,在学懂、弄通、吃透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依法履行职责、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县(市、区)要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基层医保经办队伍定期集中培训的重点抓好抓实,指导基层医保经办人员准确理解把握贯彻《条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