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含补充保险、大病保险、市直公费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的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支付、费用结算、关系转移、异地就医、医保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医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和风险防范等经办工作;承担全市的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等经办业务指导相关工作;承担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相关工作;协助医药价格拟订、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经办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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