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推荐工作的通知》(建村〔2017〕357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建村函〔2017〕1465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筛选本地区符合建村〔2017〕357号和建村〔2016〕147号文件要求的镇,作为2017年全国特色小镇推荐对象,并做好培育和扶持工作。相关申报材料请于6月13日下班前报送我局。
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推荐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推荐工作的通知
3.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7日
(联系人:张帆,联系电话:2244803,传真:2244802,邮箱:zj224480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