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城市综合管理局(市政公用事业中心):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省宜居环境范例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建城函〔2017〕131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居环境建设优秀项目,经当地政府审批同意后于8月21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我局。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省宜居环境范例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的通知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19日
(联系人:张帆,联系电话:2244803,传真:2244802,
邮箱:zj2244803@163.com)
附件1: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省宜居环境范例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