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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3-08 10:24:3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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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生活污水

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城镇生活污水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粤建城函〔202111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十三五”期间,尤其是近3年来,随着持续加大建设力度,我市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补短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历史欠账问题明显改观。但是,在提质增效方面仍然存在明显的不足,特别是在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及国家、省要求相比较,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现就贯彻落实省住建厅上述指引,请抓紧做好如下有关工作:

一、尽快摸清辖区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实际处理量、污水管网履盖区、服务人口等基础数据。继续将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作为补短板重点工作之一,加快实现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强化生活污水接入工作,优先补齐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等管网短板,消除管网空白区,重点解决生活污水直排口、污水管网渗漏及河湖水倒灌问题,推进清污分流工程建设、总口截污改造、管网重大病害修复及雨污混接改造。

二、现有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低于100mg/L的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要以系统功能优化和效能提升为根本目标,有针对性地编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措施并纳入当地“十四五”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加以落实。

三、加快项目谋划和储备,制定滚动项目清单和年度计划,明确建设时序,统筹推进辖区内设施规划和建设工作,并加强与当地发改、财政等部门沟通对接,积极争取上级有关资金支持。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粤建城函〔2021〕111号).pdf

附件:《广东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指引(试行)》.pdf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35



抄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梅州市城市供排水中心,梅州

粤海水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