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的精神,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牢固树立党内事务无小事的思想,全面提高党员意识,切实增强全局党员的政治敏锐性,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全面开展党务会议纪律整治。
一、凡是召开“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史学习教育会议,全体党员均无故不得缺席,如有特殊需要请假,应严格按照请假制度执行。
二、会(课)时实行会前会后签到点名办法,无故不参会的党员,所在党支部应对其进行严肃批评,并要求其本人在支部会或党小组会上作自我检讨;对无故缺席超过三次的党员,在全局党员大会上通报批评,并建议人事科取消其本人当年考核评优评先的资格。
中共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