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梅州市党务公开特邀监督员制度〉的通知》(梅市党公开办发【2011】4号)的要求,为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加强党务公开监督力度,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聘请黄鹏、古岭荣等2名同志为党务公开特邀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务公开特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
1、监督局党组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的情况,以及落实本地区本单位重要决策、工作部署的情况。
2、收集反馈社会各界对局党组落实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协助党组织做好工作目标、思路和政策宣传,并联系实际做好解释和反馈工作。
3、对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时限及工作执行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
4、监督局党组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的情况,以及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的情况。
二、党务公开特邀监督员享有的权利
1、根据工作需要,在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下,查阅局党组有关文件资料,了解局党组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情况;
2、对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或意见、建议向有关局党组汇总反馈,参与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务公开工作的视察、民主测评、综合调研、检查考核等活动;
3、出席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的党务公开工作会议,了解党务公开工作部署,听取情况通报;
4、列席局党组、纪检监察机关有关会议。
三、党务公开特邀监督员的管理
1、定期组织召开监督员例会,集中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交流思想,认真听取监督员的意见反映;
2、党务公开监督员聘任期限为两年。聘任期满,因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同意的,可以续聘。受聘期间如发现有不宜担任监督员的行为,将取消其监督员的资格;
3、党务公开监督员为义务监督员,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党务公开工作。
附件: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务公开特邀监督员名单
二0一一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务公开特邀监督员名单
黄鹏 市纪委、市监察局第11派驻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古岭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党员群众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