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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来源:本网   时间:2011-09-07 01:30:3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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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督检查主体: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对全局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相关职能部门有无依照自身职责及工作要求进行党务公开,履行监督职能。

2、监督检查的内容:局党务公开工作督查的内容按照局党组《党务公开实施办法》、《党务公开目录》的内容要求进行。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督查内容按照局党组《党务公开实施办法》、《党务公开目录》的内容要求进行。

3、监督检查的时间:对党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实行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每半年对全系统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对需即时公开的内容实行随时抽查。集中检查的时间原则上在每年六月底和十二月底。

4、检查的形式:主要通过查看电子大屏幕和党务公开栏、查阅党务公开档案的检查形式。检查党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及时。对局机关、各直属单位围绕党务公开报送材料及公开的方式、范围、时限等进行书面资料检查。

5、党务公开工作平时监督检查的结果.将作为各直属单位、机关科(室)年终评先评优的主要考核依据。

6、对督查中发现的不按规定要求实行党务公开的,局领导小组将向被查部门发出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对由于党务公开工作不力而造成负面影响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